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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巴青县玛如乡2026年农村饮水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28 11:05:31


比选项目编号:ZCGC-2026-BQBX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巴青县玛如乡2026年农村饮水改造项目已由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2026〕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巴青县霍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50m³蓄水池2座,30m³沉砂池1座,一体化光伏发电加压泵站1座,机械成井6座,防冻取水桩17个,铺设饮水PE管管网5313.00m(其中:N110PE管2619.00m,DN63PE管1378.00m,DN75PE管1316.00m,新增一体化光伏发电水站3座,一体化取水站6座及配套设备设施等;

2.3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已落实;

2.5 建设地点:巴青县玛如乡;

2.6工   期:6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比选申请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信息完整度至少达到85%;

3.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6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9 月 30 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第九安居园1号院2区1号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以及“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巴青县霍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巴青县                      

联系人:永忠  13908968909                           

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第九安居园1号院2区1号   

联系人:贺女士  15826060281

 

                 

 

        202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