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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扎县马跃乡彭康村幸福苑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6 11:34:48


一、比选条件

申扎县马跃乡彭康村幸福苑项目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文件申发改基建2026130号文件批准实施,比选人为:申扎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本项目招投标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JX-2026025

2.2项目名称:申扎县马跃乡彭康村幸福苑项目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比选范围:规划建筑总面积490.83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一层幸福苑475.80平方米、一栋旱厕15.03平方米。以及地面硬化504.00平方米、实体围墙75.60平方米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6建设地点:申扎县马跃乡彭康村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合格。

2.9工期:12个月(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特定资质:

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愿提供网页截图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2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须提供比选人比选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须提供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比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比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3)比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比选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91日至今)有因比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且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比选人需要承担责任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比选人须提供以非联合体参与此次比选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方式:线下获

4.2取获取时间:20260916日至2026年09月18日(9:30-13:00至15:30-18:00)请在工作时间内报名。

.4.3获取地点: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门面房B3-1)

4.4售价:500元

4.5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报名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9月211630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拉萨市康桑苑6单元3楼会议室(申扎县驻拉萨市转移就业服务站)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申扎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址:那曲市申扎县中信北路12号

联系人:曾柯人

联系电话:18989064775

2.比选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苑门面房B3-1

联系人:谢兴勇

联系电话:183753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