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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措果村、沙空村、查布村、下索村、那木其村村委会供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02 11:39: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措果村、沙空村、查布村、下索村、那木其村村委会供暖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  西藏清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浣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鑫恒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卓誉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措果村、沙空村、查布村、下索村、那木其村村委会供暖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查布村、措果村、下索村、沙空村、那木其村(共5个村委会)各新建一套供暖系统,每个供暖系统均含电气工程1项、供暖工程1项(含集热器116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循环泵2台,供暖循环泵2台,空气热源水循环泵2台,空气热源1台,防冻液、软水器一级供暖末端),具体清单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4项目编号XZGDSNZB-260805。

2.5建设地点:西藏浪卡子县。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控制价:251.91万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整)。

2.9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10 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申请;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9月2日10时00分至2026年9月8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报发送至592759951@qq.com邮箱或线下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2023或2024或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以上资料复印件采用无线胶装成册,加盖投标人鲜章。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5时3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吉荣家园9栋2单元1101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6.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6.3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6.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6.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6.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

招标代理:西藏固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吉荣家园9栋2单元1101室

联 系 人:张敏

电    话:13322538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