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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荣布镇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若达乡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司法所建设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23 10:18:01


.招标条件

那曲市索县荣布镇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若达乡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司法所建设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索发改基建〔2023〕38号、索发改基建〔2023〕40号、索发改基建〔2023〕39号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比选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荣布镇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若达乡司法所建设项目、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司法所建设项目

2.2比选编号:SXSFSSG-CHUANJL2024;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标段划分:那曲市索县荣布镇司法所建设项目新建301.27 m²司法所、室外电气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那曲市索县若达乡司法所建设项目新建301.27 m²司法所、室外电气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那曲市索县亚拉镇司法所建设项目新建301.27 m²司法所、室外电气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以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国家资金,资金已到位;

2.5建设地点:那曲市索县荣布镇、若达乡、亚拉镇

2.6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比选申请;

3.4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的,请与20247月23日至2024725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

3)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房建工程施工业绩)、近3年(20211月1日至今)以来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1个项目;注:新成立公司除外)

4)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5)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县人民政府

   址:那曲市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巨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祥云华府31栋

     人:刘先生

       话:1911217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