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计价软件功能调整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及《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25〕8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已协调相关计价软件厂商对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使用的计价软件功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计价软件厂商在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编制投标报价文件使用的计价软件,功能已保持一致。
二、上述计价软件已按照《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接口V3.0》要求,全过程记录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软硬件信息(含加密锁使用者信息等),且不具有清理、删除、修改功能。
三、上述计价软件不具有“一键组价”“一键调标”等批量操作功能;在导入招标接口XML和Excel格式文件时,不具有导入清单组价数据功能。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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