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物业服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政编码850000),或通过电子邮箱:16516544@qq.com提出意见。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贡献力量。
附件:1.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西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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