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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26 14:02:28


  

关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

  


  

各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6月份邀请三名燃气专家对拉萨、日喀则、林芝、那曲、阿里五地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辅助巡查,本次共检查燃气场站60座,发现重大隐患55个。为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和查处工作,现就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抓好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及追责问责

  

一是由各地(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牵头,根据检查环节现场反馈意见,立即责令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场站停业整顿。燃气场站要根据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认真推进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燃气场站向隐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管理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恢复营业。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主体至整改完毕,方可申请隐患销号。对现场可整改到位的一般隐患要留存影像资料,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签署意见后,将全套资料报自治区燃气专班备案销号。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三条硬措施,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实施处罚,并形成典型案例在本地市通报,同时报送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对重大隐未开展处罚的地市,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将移交相关部门借鉴事故调查模式开展调查处理,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各地市要以此次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日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主管部门责任倒查机制;认真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城镇燃气经营使用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燃气经营使用场所,一律停业整改;对存在一般隐患的燃气经营使用场所一律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停业整顿燃气场站所涉用户的保供工作,由各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统筹解决,确保供气安全。

  

隐患整改及方案制定情况请于722日前通过党政网报自治区城镇燃气专班办公室,销号资料也请及时报送。

  

附件:拉萨市、日喀则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燃气经营企业重大隐患排查问题一览表(2026年二三季度)

  


  


  

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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