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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挖掘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5-29 18:31:28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挖掘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挖掘项目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挖掘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日。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各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指导工作。全程协助指导各地开展申报摸排、材料编制与申报报送工作,严格审核各类申报资料,逐项校核资料完整性、规范性与准确性,精准提出完善意见,帮助提升整体申报质量。

      2、 依托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资源核定筛选工作。系统梳理区域内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科学研判资源历史价值、风貌特色与保护价值,精准甄别有效保护对象,梳理形成科学规范、符合各项标准的历史文化资源建议保护清单。

      3、开展重点区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针对拉萨市、日喀则市、江孜县历史文化名城现状,全面核查保护管理、风貌管控、修缮利用、制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客观评估保护成效与存在短板,形成专项评估成果。

      4、完成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最高限价

       人民币13.28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递交的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等;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逾期拒收。

      8.提交方式为:当面或邮寄。

    (二)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古建筑咨询服务等相关行业服务能力,具备从事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经验。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业黑名单,无文物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相关违规处罚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时间要求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64120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料,不予受理。

    三、需提交成果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誉合规文件

    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1.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及相关证书。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或技术方案。

    (四)报价响应文件

    1.报价函(注明项目名称、单位信息,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1份,按要求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密封于信封并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四、采购人联系信息

    比选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

    联系人:次仁吉保

    联系方式:15608913108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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