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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第三方 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0 12:16:15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为规范开展我厅下属单位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相关项目采购工作,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现通过比选方式遴选资产评估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

2.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服务内容:承担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含国有资产、不动产、股权、设备、无形资产等)的招标全流程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评标、答疑澄清、结果公示、合同协助、档案归档等。

4.服务期限以项目实际招标进度为准

5.服务地点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6号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6.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7.报价方式:按100万元以下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下浮比例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内容。

2.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与社保、具备专业人员与场地设备、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具有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处置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近2-3年不少于3项)。

6.项目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开标评标场所、录音录像、监控等必备设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24:00(北京时间)

2.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楼405室

3.投标文件包含资料:营业执照、备案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团队、信用查询截图、业绩证明(加盖公章)等。

4.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联系人:德吉白珍

联系电话:0891-6812416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