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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单位钢瓶氧气供氧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30 17:17:26
                                                  
                                                 

项目概况

区直单位钢瓶氧气供氧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10 21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2024-029

  

项目名称: 区直单位钢瓶氧气供氧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1个标段。14274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贰拾柒万肆仟贰佰元整)(一年)

  

采购需求对各区直单位进行钢瓶供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如为所提供气体合法经销商的,则需提供产品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身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商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生产商之间的合作合同。(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自行配送的,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有委托服务方,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品或者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投标人与委托服务方的委托合同(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配送环节允许有委托服务方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委托合同);

  

3.4投标人应至少有一个钢瓶氧气供应业绩。(上述业绩以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范围包含正在履行的和已经履行过的);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09 30 日至2024 10 12 日,每天上午10:00—1300 下午 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标室)

  

方式: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2、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介绍信或授权书需要签字、盖章);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4、需提供报名近三天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查询记录5、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交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10 21 10 00 (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开标室详见一楼大屏幕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发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库【202219号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

  

联系方式:刘先生 0891-6678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67号西藏大厦院内

  

联系方式:先生 0891-6351104 15984815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891-6351104 1598481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