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建办〔2019〕159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7号)要求,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定了《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多评合一”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一张表单”》六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文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等,及时上报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西藏自治区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
诺制的指导意见》(含电子版)
2.《西藏自治区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全面推行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含电子版)
3.《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
作规程》(含电子版)
4.《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多评合一”指导意见》(含电子版)
5.《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含电子版)
6.《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一张表单”》(含
电子版)
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12月27日
联系人:黄维,电话:667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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