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卓嘎同志带队赴昌都市开展乡镇周转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专项督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0 18:13:37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11月19日-24日,由区住建厅党组书记卓嘎同志带队,区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赴昌都市对今年该市乡镇周转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资金管理及“十三五”规划编制等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组一行在6天时间里先后对昌都市左贡县、八宿县、察雅县、类乌齐县、卡若区四县一区19个项目点的“两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参观了昌都市规划馆、察雅县规划馆、茶马广场、欢乐谷、昌庆街以及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和开发建设情况,还参观了公安枪械收缴成果展示。
通过实地查看,督查组认为昌都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各部门都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克服建设用地紧缺、拆迁安置难度大、地方财力有限、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交通不便等很多不利因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乡镇周转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城市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项目开工建设进展良好。截止10月底,全地区乡镇周转房项目开工138个,开工率达到约98%;201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31个,当年基本实现全面开工建设任务。特别是乡镇周转房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良好,我们所到的四县一区乡镇均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形象进度达到70%以上,其中:36个乡镇、1066套已竣工验收并安排入住,85个乡镇、6098套已完成主体工程。二是项目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昌都市各级各部门能够通力协作,积极配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明显加快,项目规划设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能够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统一组织采购建筑材料有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巡回监督检查,市、县(区)还安排人大、政协领导挂帅,组织代表委员和干部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特别是乡镇周转房项目成立了专班,加强了人员力量,同时落实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总体上施工质量和建筑产品品质比往年房屋建设项目有了明显提升。比如说察雅县住建局将人员工作分工、责任、制度等上墙公示,乡镇周转房和保障性住房监管分片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三是资金配套到位情况较好。据我们了解,除了把自治区下达的资金足额用于项目主体建设外,市县还自筹资金进行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配套资金量和力度在全区地市里列全区之首,同时能够专户管理,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情况,也没有听到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的反映。总体上昌都市“两房”建设特别是乡镇周转房项目建设进展较快,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
督查组对昌都市所在地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了充分肯定。昌都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置换土地、整合资金的方式,实施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区来讲力度是最大的,成果也是最显著的。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使整个城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完善,优化了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造血功能也随之得到了增强,民生得到了充分的改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老城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实践,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解决了土地紧缺的问题,还拓展了城市发展的空间,盘活了土地资源,引进了投资,拉动了住房消费,这一切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种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这种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抓铁有痕的创业精神,值得作为典型示范加大宣传力度,值得向全区推广。特别是昌都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信心满满的敬业精神值得学习。
在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工程进度不平衡;个别项目局部施工与原方案设计存在一些差别,建筑设计有待优化;材料选用和施工细节方面有待改进;工程资料有待规范;拨款支付进度有待加快;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分配入住进度有待加快,等等。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一一作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11月24日下午,督查组与昌都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座谈交换意见,昌都市就今年乡镇周转房和保障房建设以及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作了全面介绍。卓嘎书记在会上讲话,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严格建设工程质量把关。对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自治区下达的计划任务目标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特别是项目建设后期不仅对涉及工程质量的隐蔽工程要加强监管,更要对关系住房使用功能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细节的把关;切实把好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关,特别是要严格核查套装门、窗户、木地板、面砖、管线、开关等建筑材料和产品的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即:“三证”),凡是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清单规定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工地,即使进了货也要清退,不得使用。这点上必须坚持原则,不能松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马上整改不了的,也要尽快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待开春后尽快整改。严格分户验收监督检查,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机构要查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问题整改情况,并随机抽取房间,核查分户验收的真实性。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建立永久性标牌制度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二是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从自治区层面上,在“十三五”保障性住房规划还是明年计划及其投资安排上,积极呼吁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对西藏保障性住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力度;另一方面,市县也要通过地方财政预算、援藏资金、申请国家代发债券资金以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政策性信贷资金等各种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不仅要求把建筑主体工程打造精品工程,而且保证通电、通水及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同步到位,要达到基本入住和使用条件。同时,应同步制定分配方案、组织申请、审核、公示,加快已建成保障房和周转房的分配入住工作。今后凡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当年没有完成开工任务的,一律不安排新的项目;已建成保障房入住率没有达到90%以上的,原则上不安排新的项目。特别说明,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惠及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长期进城务工住房困难人员等三类群体,各地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和房源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让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逐步享受到党中央这项惠民政策,不能把公共租赁住房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使用。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既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挪用,也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绝不能让项目资金长期滞留在帐上,更不能出现资金截留、滞留现象,这也是当前财政审计的重点之一,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自治区已给昌都市拨付乡镇周转房项目建设资金12亿余元,占总投资的72%左右,对已经封顶或者基本建成的项目尽快给施工单位再拨付一批资金。另外,今年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早就下达到地市,务必在年内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手上,否则一旦审计发现滞留资金将被问责。四是积极配合做好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从11月份开始,各级审计部门将对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工作,请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主动向当地审计部门汇报衔接,积极协调配合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跟踪审计工作,协助填报有关审计报表,确保跟踪审计从市、县及有关部门采集的任务指标下达与开工、完成情况,分配入住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数据口径一致、全面准确,确保专项审计结论和定性符合实际。五是抓紧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昌都市住房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尽管在“十二五”加大住房建设力度,但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希望结合实际,进一步抓好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十三五”保障房建设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关于昌都市提出保障性住房包括周转房紧缺的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统筹考虑,尽量在今后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继续向昌都市给予必要的倾斜和支持。
近期,由自治区住建厅领导带队,区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分赴其他地市也先后开展了今年乡镇周转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专项督查,这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的第三轮收官督查,督查情况将形成专题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