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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15年度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8 14:51:17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今年以来,我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现将2015年度发生的11起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如下:
      2015年4月16日,拉林公路施工路段在施工过程中因工地铁牌掉落,造成1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5月3日,拉萨城关区阳光都市小区4号楼工程,1个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高空坠落死亡。
2015年5月4日,阿里地区扎达县托林镇东嘎村洗沙场1员工被新建的挡土墙塌方埋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5月12日,山南地区泽当镇路藏源加油站后方砖厂在修建仓库时,墙体倒塌致1人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5月17日,拉萨市堆龙县马乡设应村小宝建材公司,因粘土埋压致1人死亡。
2015年5月25日,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3组一栋楼房外部装修时,1名工人被电击死亡。
2015年5月28日,成都万川通信公司在日喀则南木林县实施光缆架设施工作业时,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致使拉线触碰到35KV高压线,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6月30日,拉萨市蔡公堂教育城教师产权房项目施工过程中,1名工人在11楼不慎失足踩空坠落,导致当场死亡。
2015年7月2日,拉林高等级公路曲尼帕施工段发生一区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5年7月5日,中铁二局负责施工的林芝鲁朗小镇中区项目3号楼工程混凝土浇筑时,由于高支模脚手架坍塌,造成8名工人被混凝土埋压死亡。
2015年9月25日,日喀则市昂仁县亚木乡萨那达村幼儿园工程施工时,1名工人不慎触碰到高压线从屋顶坠落死亡。
经调查,以上11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规违章作业,对施工人员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交底,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地区和企业对建筑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调查处理力度不够,甚至未进行调查处理,企业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措施不到位,监理单位不履行职责,责任心不强,个别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等问题。针对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我厅对个别地(市)进行了约谈,明确要求加大调查处罚力度,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地(市)要真正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重要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采取措施,促使企业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健全完善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承担起建筑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增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的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针对本地(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并要加强层级督查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要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保证建筑施工安全。要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其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认真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力度
各地(市)要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安全隐患严重的施工现场,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建质〔2013〕4号)、《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藏建质安函〔2013〕69号)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尤其是要强化对责任企业和人员的处罚。要通过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地(市)要根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一般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情况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四、加强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我区建筑施工工地已进入秋冬季施工高峰期,有效防范和有效遏制赶进度、赶工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要逐一进行梳理,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防护、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内容要作全面细致检查。二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对上岗民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加强对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专项治理。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