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并于2026年4月24日-4月28晚上18点 00 分(北京时间)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厅属单位集中供氧工程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建设4座供氧站,室内供氧工程(厅机关新建供氧站25.53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2700平方米;质监站新建供氧站19.78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4052.56平方米;岗培含抗震办新建供氧站48.16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13195.26平方米;资金中心新建供氧站13.51平方米,室内供氧工程500平方米),门窗改造,室外管网及附属工程,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30天内出具勘察及初步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里签订联合体协议,本项目联合体不允许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转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5本项目接受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少数民族企业参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规定给予预留份额、价格优惠、同等优先等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
三、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4月 24 日至2026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2026年 4月 29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一楼106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时间:2026年 4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本磋商公告和结果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s://zjt.xizang.gov.cn/上发布。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等级D级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89017927
友情链接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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