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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厅构建安全生产全链条管理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7 18:43:21

在主题教育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住建领域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链条管理的意见》,构建全流程重构、全体系优化、全过程加强的安全生产全链条管理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加强党组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安全生产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至少1次带队调研检查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二是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其职责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建领域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四是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住建、城管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对能力。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全面理顺各行各业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我区城镇燃气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充分运用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整治和动态监督检查。二是健全城市供排水考核及监管。完善供水水质检测工作机制,启动国家级西藏自治区监测站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指南》,明确保排、摸排、减排、预排、畅排、蓄排、联排、强排、控排“九排治涝”措施。推进城镇供排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建立考核结果公开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区城镇供水规范化运行考核。三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和污水处理。建立自治区层面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检力度。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考核。建立健全垃圾污水安全规范运行监督考核办法,指导地(市)建立健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安全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桥梁档案,健全市政道路桥梁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机制。做好城市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园内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实施项目建设安全闭环管理。一是加大建筑市场乱象治理力度。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治理。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法性排查。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责任倒查、远程异地评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专业类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等制度办法。将企业实施项目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和履约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增加企业信用分值在招投标中的应用比重。二是严把施工图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督,研究制定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办法,加大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力度,将执法信息和检查结果同步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行业诚信信息收集平台,制定审查从业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三是提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牌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辅助巡查服务和“智慧化工地”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将农牧民建筑施工队参与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清出制度。

  

构建城镇小区和自建房安全体系。一是强化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管理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监管责任,结合国家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及时研究出台我区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我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推动房地产、物业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消防、电梯、装饰装修、窨井盖等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管理。二是建立城镇自建房安全管理联动机制。深入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出台我区城镇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压实各部门、各环节责任。探索建立城管、社区、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形成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三是规范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我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