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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8 09:38:46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要求,稳步推进我区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我厅制定了《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1.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2.城市体检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315

  


  

联系人:冯丽薇,联系电话:0891-6826422

  


  

抄送: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附件1

  


  

2024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城市体检的技术方法工作式,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要求,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七地()所在地全面推开城市体检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届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精准查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健全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城市体检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体检工作主体和对象。建立地()行署(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区、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专业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和技术标准。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专业团队,由其负责城市体检数据采集和分析诊断,汇总城市体检结果,编写城市体检报告。城市体检对象包括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住房、小区(社区)体检要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统筹开展,街区体检要结合现有街道行政边界开展,衔接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其中(小区)社区体检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个或不少于建成区社区总数的20%,街区体检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社区和街区体检范围保持衔接。鼓励地(市)围绕城市更新重点任务、上一年度城市体检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民生实事项目等因地制宜开展专项体检,并与城市体检工作做好衔接。

  

(二)完善体检指标体系。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个维度,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细化每项指标的体检内容、获取方式、评价标准、体检周期等设定一定数量能够获得精准稳定数据、可以进行纵向横向对比且具可持续性的核心指标。同时,地(市)要结合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历史文化和上一年度城市体检发现突出问题等提炼增加城市特色指标,原则上不少于5个。

  

(三)深入查找问题短板。体检工作要充分使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专业部门统计数据和历年城市体检等已有数据资源,避免重复调查、资源浪费。住房、小区(社区)体检要组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共同参与,畅通居民建言献策渠道,配合专业团队摸清房屋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找准养老、托育、停车、充电等设施缺口以及小区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各小区(社区)问题台账。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燃气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问题,需与专业单位出具的调查鉴定意见相一致。街区体检要充分考虑街区功能定位,衔接十五分钟生活圈,查找学校、运动场、文化中心、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缺口以及街道环境整治、更新改造方面的问题,建立各街区问题台账。城区(城市)体检要综合评价城市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风貌特色、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安全韧性以及智慧高效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建立城区(城市)问题台账。专项体检根据需要下沉到街道或社区,找出问题短板,建立专项问题台账。

  

(四)高质量形成体检成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台账系统梳理、诊断分析,将问题分为限时解决和尽力解决两类,分层分级形成四个维度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专项体检形成专项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建议清单,纳入城市体检报告。问题清单包含体检指标、体检结果、存在问题等,整治建议清单包含存在问题、整治建议、整治区域、整治类型、责任单位等。需要限时解决的问题主要涉及安全、健康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类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尽力解决的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一定期限内补齐短板弱项。

  

(五)切实强化项目导向。依据城市体检整治建议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和区(街道)生成城市体检整治建议台账及下一年城市规划建设治理项目库建议稿。项目库包括项目类型(含设施建设、管理提升、服务优化等不同类型)、项目位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预期效果、责任部门等,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责任部门具体落实。解决上一年体检发现问题情况纳入本年度城市体检工作,持续推进工作解决。

  

(六)稳步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市体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等工作,汇聚专业团队采集的体检数据、体检形成的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工作进度等数据,搭建城市体检数据库,按照规定做好数据保存管理、动态更新、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以城市体检数据库为基础,依托数字住建,加快建设城市体检信息基础平台,强化信息平台在数据分析、监测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依托现有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重点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合力推进城市体检工作。地(市)可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和相关项目建设需要,提前谋划下一年度城市体检工作资金,统筹推动城市体检工作。

  

(二)强化监测评价。地(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城市体检作为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状况和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监测评价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并督促解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考虑规模、区位、功能等因素,选取拉萨、昌都市作为样本城市,对城市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评估,对城市建设发展状况和水平进行评价,向城市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同时,城市体检工作纳入对地(市)年终考核内容。

  

(三)加快队伍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城市体检专业队伍培养力度,持续遴选并公布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城市体检专业团队,充实自治区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专家库,不断完善城市体检工作相关技术标准,为地(市)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建立城市体检工作队伍和专业团队,配强建筑、结构、市政、规划、地理、经济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体检专业团队应熟练掌握和应用城市体检工作方法,且长期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加强公众参与。加强城市体检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示范引领和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平台等持续推广城市体检及其成果应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优秀案例,营造以实施为导向、以问题为靶向的城市体检工作氛围,让人民群众关心了解支持城市体检工作。畅通公众参与城市体检工作的渠道,采取上门入户、街道座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体检工作。年度城市体检主要结论和城市更新基本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工作节点要求。城市体检工作3月启动,9中旬结束。2024325日前,地(市)完成工作部署,并报送工作联络人员名单;45日前,制定完成城市体检工作方案4月底要确定专业团队;8月底完成城市体检报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并修改完善;9月中旬,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汇总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附件2

  


  

城市体检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姓 名

工作部门(科室)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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