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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30 1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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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部门(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设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中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公有住房租金收入、住房补贴资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资金的核算,负责记载单位和个人住房资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计息等工作;

  

4.审批住房资金的提取、使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5.负责住房资金的保值和住房贷款的收回;

  

6.编制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归集、贷款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藏机编发〔199820号)文件批复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8年正式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县级。2001年,经编委文件(藏机编发〔200165号)批准,区中心规格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建制,编制人数为13人,之后,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编委文件(藏机编发〔201115号)批准,编制人数为18人,现实有在编人数15经费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752.27万元,年初结转资金21.58万元,收入总计773.85万元。较2022767.04万元的收入增加6.81万元,同比增长0.89%

  

增加原因分析:因津贴补贴增加和基本工资增资增加

  

2023年总支出为772.96万元,较2022年支出740.08万元增加32.88万元,同比增长4.44%期末结转资金0.89万元。

  

增加原因分析:因津贴补贴增加和基本工资增资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75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2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其中:人员经费收入511.18万元,占总收入66.64%;公用经费收入48.17万元,占总收入的6.28%;项目经费收入207.69万元,占总收入27.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7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38万元,占0%;项目支出98.59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752.27万元,年初结转资金21.58万元,收入总计773.85万元。较2022767.04万元的收入增加6.81万元,同比增长0.89%

  

增加原因分析:因津贴补贴增加和基本工资增资增加

  

2023年总支出为772.96万元,较2022年支出740.08万元增加32.88万元,同比增长4.44%期末结转资金0.89万元。

  

增加原因分析:因津贴补贴增加和基本工资增资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58万元,主要是2022年项目资金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8万元,下降19.96%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89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8万元,同比增长4.44%期末结转资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津贴补贴增加和基本工资增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7万元,占9.3%住房保障(类)支出125.62万元,占16.2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8.91万元,占3.7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43.68万元,占7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2.27万元,支出决算为77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54.12万元,支出决算为4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职工与调入职工养老保险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初未做职业年金预算,后期追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益性人员岗位工资及社保发生变化,后期追加3.9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26.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职工与调入职工医疗保险差异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6.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职工与调入职工医疗保险差异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573.30万元,支出决算为54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职工与调入职工工资差异,二是撤销成都管理部和民院办事处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动业务经费灵活使用未使用完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40.6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职工与调入职工公积金差异

  

1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2023年年初预算为135.76万元,支出决算为6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年初预算重复预算后退回66.87万元,二是撤销撤销成都管理部和民院办事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1.6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318.92万元、津贴补贴23.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万元、住房公积金38.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4.45万元、医疗费补助2.8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万元。公用经费42.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3.90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1.84万元、差旅费3.81万元、维修(护)费0.29万元、工会经费6.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5.7万元,增长51.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未统计在三公经费导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油料费,洗、停车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42.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02万元,降低17.4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差旅费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3.8万元,预算测算培训人次与实际有差异;二是培训费用预算1.3万元,未使用,;三是2023年退休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积金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