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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贯彻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核准工程质量登记;参与国家级、部级、自治区级优质工程项目的核验、推荐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工程监督网;指导监督区内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的制品及建筑施工现在所用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指导全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监督工作;承担对全区建筑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指定重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区内重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鉴定、仲裁工作;承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为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单位为正县级。我单位内设机构四个科室,包括:质量监督科、安全生产科、事故调查科、办公室机构。编制数20人,2024年在职职工20人(含1名援藏干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
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826.85 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826.85 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适当减少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26.85 万元,占 10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826.85 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 2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适当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724.57 万元,占 87.63 %;项目支出 102.28 万元,占 12.37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26.85 万元,同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 2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适当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826.85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7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9.61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7.2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26.85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46.65 万元,主要原因: 2024年职工参保缴费基数调增,故2024年人员经费比2023年的执行数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26.8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74 万元,占 8.6 %;、卫生健康支出 39.3 万元,占 4.7 %;住房保障支出 49.61 万元,占 6 %;城乡社区支出 667.2 万元,占 80.7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564.92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14.13 万元,增长 2.6 %。主要是2024年公用经费预算适当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预算数为 102.28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31.61万元,增长 44%。主要是2024年财政核定编制后新增安排车辆购置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66.17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7.35 万元,增长12.5 %。主要是2024年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支出适当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 4.57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1.68 万元,增长12.5 %。,主要是2023年预算编报时只有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放在公益性岗位补贴科目中,社保费用放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的其他人员保险中,而2024年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费均放在公益性岗位补贴科目中,致使2024年预算数比2023年执行数增多。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8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5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2024年度因职工缴费基数调增。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2024年度因职工缴费基数调增。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1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2024年度因职工缴费基数调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724.5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44.54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在职干部读研究生学费等)。
公用经费 80.03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2.4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49.5 万元,公车运行费 2.92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 49.5 万元,增长 1670 %,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49.5万元。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1 辆、保有 1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0.03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8.34 万元,增长 11.6 %。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统一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数。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4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0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因工作需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1辆车(编内)。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4 个,资金 826.85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826.85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不存在任何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友情链接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