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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设施等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2.负责对新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烈度标准(含设计地震动参数)等内容进行抗震设计审查,并对抗震设防质量进行监督;3.负责原有建筑工程的抗震管理工作;4.组织震后工程震害调查及评估,协助相关单位开展灾区工程抢险和房屋工程设施的抗震安全鉴定工作;5.组织对全区房建工程加层进行安全性审查,参与重大工程设计的抗震安全审查,参与建设项目和重点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重大工程抗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6.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内容进行审查;7.承担藏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和开发工作;8.承担建筑科技研究、开发、推广工作。承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规格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抗震管理科、藏式建筑研究室、施工图审查科四个正科级机构。单位编制30名,截止2024年12月,实有职工27人(含一名援藏干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抗震办公室2024年度
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1006.2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 1006.24万元,同比减少2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含一次性项目269.85万元(其中:办公楼维修项目165.83 万元、藏式传统建筑数字档案建设项目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 占 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6.24 万元,占 100%;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006.24万元,同比减少 2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含一次性项目269.85万元(其中:办公楼维修项目165.83 万元、藏式传统建筑数字档案建设项目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2万元,占 94.85 %;项目支出 51.82万元,占5.1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6.24万元,同比减少2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含一次性项目269.85万元(其中:办公楼维修项目165.83 万元藏式传统建筑数字档案建设项目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006.24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1.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8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21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06.24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同比减少242.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含一次性项目269.85万元(其中:办公楼维修项目165.83 万元、藏式传统建筑数字档案建设项目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7.24 万元,占10.66%;卫生健康支出 51.33万元,占5.1%;城乡社区支出782.45万元,占77.76%;住房保障支出65.21 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94.28万元,减少7.36万元,减少7.8%。主要是人员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0.3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0.32万元,主要是2024年1人符合退休条件,使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1.8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6.57万元,减少4.73万元,减少10.15%。主要是人员减少;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9.4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0.45万元,减少0.96万元,减少9.18%。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30.6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753.31万元,减少22.68万元,减少3.01%,主要是人员减少,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同时减少;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1.8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53.09万元,减少1.27万元,减少2.39%。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一次性项目资金比2023年新增一次性项目资金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5.2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70.71万元,减少5.5万元,减少7.78%。。主要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54.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58.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编制外长聘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5.73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车运行费 5.33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预算9.67 减少4.34 万元,压缩44.88 %,主要原因是2023年风险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后,2024年出差任务减少 。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保有 3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业务。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95.73 万元,比2023年预算89.3万元,增加6.43 万元,增长 7.2 %。主要原因是相应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辆,另外1辆车待报废。其他用车主要是 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5 个,资金 1006.2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0 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单位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友情链接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