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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周转房、公租房、廉租房附属设施 及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8 16:48:03

比选编号:XZTY-NQ-20240402-02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尼玛县周转房、公租房、廉租附属设施及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尼发改【2024188)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实施建筑改造、室外铺装及其附属,并实施室外排水等;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境内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尼玛县周转房、公租房、廉租附属设施及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04 28 日至 2024 04 30 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2 30 分,下午15 30 分至18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C-22-2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中路塔恰拉姆CC-22-2)联 系 人: 央坚女士

  

电 话:19308962101

  

比 选 人(盖章):尼玛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西藏同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