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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青工业园区林芝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5 15:14:09

招标编号:ZYHX-XZ-202404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藏青工业园区林芝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招标文件已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藏青工业园区林芝路建设项目勘察工作(具体以最终的概算批复内容为准)

2.2、勘察周期3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勘察设计:勘察、测量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3.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或者三证合一;

3.3.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勘察项目业绩。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15日上午10点00分至2024年0417日下午18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智慧城3栋12楼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注: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藏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址: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

联系人:杨先生  

话:17809890090

招标代理机构: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拉萨市智慧城3栋12楼

联系人: 苏先生

: 15388198868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