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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班戈县亚帕牦牛棚圈建设项目监理比选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8 18:07: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班戈县亚帕牦牛棚圈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2023】244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业主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班戈县亚帕牦牛棚圈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北拉镇、保吉乡、佳琼镇、尼玛乡、青龙乡、德庆镇、新吉乡、马前乡、门当乡、普保镇。

2.3 项目概况:(1)北拉镇新建面积为796.00.00m2,其中包括北拉镇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北拉镇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2)保吉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保吉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保吉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3)佳琼镇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佳琼镇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佳琼镇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4)尼玛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尼玛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尼玛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5)青龙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青龙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青龙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6)德庆镇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德庆镇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德庆镇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7)新吉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新吉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新吉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8)马前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马前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马前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9)门当乡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门当乡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门当乡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10)普保镇新建面积为796.00m2,其中包括普保镇牛棚及工具间304.46m2,北拉镇牛圈(防疫注射栏9.60m,混凝土食槽26.80m,围墙64.00m),以及附属工程电气工程1.00项。

2.4招标范围:为那曲市班戈县亚帕牦牛棚圈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4 8 20244 10 10:00-12:00、15:30-18:00(北京时间,下同),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 15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代理公司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地点: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5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2、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3、本项目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17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联系方式

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5楼

人:张工

联系电话:17889004159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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