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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乡派出所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4 11:45:41


比选编号:XZYX-2023112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聂发改基建[2023]16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聂荣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当木江乡派出所245.51㎡及附属工程等。

2.2 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聂荣县当木江乡派出所

2.5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有劣迹被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投标。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中选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发政办[2020]20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点00分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8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2001号)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时工程量清单随比选文件一起发出)

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2001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文件将予以拒收;提交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其身份信息不一致或非本企业人员,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聂荣县新闻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或上岗证等;
(4)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建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1个项目;注:新成立公司除外);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聂荣县公安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聂荣县聂荣镇盘羊路

电    话:索朗群培 18708078774

比选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200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91-6857533/1879314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