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SCHQ-NQ-20220403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班戈县尼玛乡村级防抗灾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发改〔2022〕96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新建尼玛乡吾前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151.36m',附属工程包括圆墙37.20m、大门1座及总平电气1项;新建尼玛乡杂空村防抗灾物资储备库151.36m,附属工程包括團墙37.20m、大门1座总平电气1项等。(详见比选文件)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班戈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100800036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 月 11 日
友情链接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