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工程类勘察机构合作选择工作,提高我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2022年度岩土工程勘察劳务服务合作机构”,并向社会公开招募入库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募内容
1.1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募方式确定劳务公司,合格单位并纳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劳务库,负责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所承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劳务分包工作。
1.2最高限价:原则不超过工程勘察合同价的24%(具体比例按照项目特征难易程度等另行商定)。
1.3作业范围:钻探劳务(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1.4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2、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2具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包业务的设备及设备仓库;
2.3区内外岩土工程勘察劳务业务服务机构须在西藏拉萨市设有分支机构,同时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技术工作人员、办公设施以及健全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2.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2.5作业人员需购买意外保险(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缴纳保险凭证);
2.6提供经审计的相应的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数据或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文件(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2.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10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
2.12法人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2.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参与比选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招募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06日至2021年12月24日(上午09:30~12:30、下午3:30~6:0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携带相关资料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二楼市场运营中心进行登记报名。
4、招募须知
4.1本次招募的申请人可根据服务内容自行登记报名,名额不限。
4.2申请人需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相关资料,并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报名时递交。
4.3根据报名人提交的资料,从参选单位报价、人员配置、财务情况、过往业绩、合作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库候选单位。
4.4确定后的入库候选单位将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进行公示,时间为3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入库单位。入库单位方可参加我院岩土工程勘察劳务项目的业务服务工作。
4.5根据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资料刻录电子光盘一份,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到相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资料的申请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其他要求
入库工程类勘察劳务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从备选库中清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清理出库并予以公示:
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类勘察劳务服务机构因在服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情况被查实的;
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的;
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骗取入库的;
经查实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刊载,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不接受申请单位任何非现场型式的报名。
8、联系方式
招募人名称: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17号
联系部门:市场运营中心(陈工)
联系电话:0891-6550941(19908910109)
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2021年12月06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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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西藏自治区各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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