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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独立评估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08 16:2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 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藏发改能源[2020]5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西藏昌都市水利局、林芝市水利局、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林芝市察隅县。

2.2项目规模:扎拉水电站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级,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扎拉水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总装机容量1015MW(含生态电站15MW),为二等大(2)型工程,由挡水建筑物、引水隧洞、电站厂房三部分组成。挡水建筑物坝址位于昌都市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附近,砼重力坝最大坝高67m,坝前正常蓄水位2815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坝址距左贡县城直线距离136km,距河口沿河里程83km,距上游碧土电站坝址17km,与下游轰东电站坝址相距63km;引水线路长约5.5km;电站厂房厂址位于林芝市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距察隅县城直线距离96km,多年平均发电量39.46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 86亿kWh)。

2.3建设征地实物指标概况: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涉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和林芝市察隅县共计2个县2个乡3个行政村。其中:搬迁人口23122人;土地总面积4708.15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4348.38亩、水库淹没影响区359.77亩;各类房屋面积11549.91m²;零星树木17336株;农村企事业单位1家;四级公路8.1km、公路桥梁1/45m及人行吊桥1/25m,通信线路9.65km10kV输电线6.3km80kVA配电变压器1台、20kVA配电变压器1台,气象监测设备1套,文物古迹4处(扎郎村老吊桥、扎郎村建筑遗迹、森增旦果山墓葬、珠拉村石棺墓),探矿权1处。

2.4迁移人口安置总体规划概况:

(1)农村迁移人口安置

扎拉水电站规划水平年(2018年)生产安置人口110人(其中左贡县64人、察隅县46人)、搬迁安置人口23户127人(其中左贡县18户85人、察隅县5户42人)。

生产安置:按照生产安置方式的不同,种植业安置16人(均为左贡县),逐年补偿安置31人(均为左贡县),自谋职业安置63人(其中左贡县17人、察隅县46人)。

搬迁安置:规划全部在本村范围内后靠分散安置。

(2)专业项目处理

交通工程:对于库区淹没的察森直卡桥及两端连接路,规划在原桥位下游约40m处进行复建,桥型为(4×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小桩号侧桥台采用肋板式桥台,大桩号侧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桥墩采用双柱式桥墩,桥梁全长89m;桥头两端规划新建334.5m(含察森直卡桥)连接路与原有道路相接,连接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6m,设计速度20km/h,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对于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压的四级公路(203省道),规划结合施工道路建设恢复其原功能,以保证其正常通行,具体设计及投资纳入主体工程。

电力及通信工程:对于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压的电力、通信设施,按“原规模、原标准、恢复原功能”的原则,采取架空绕行方式进行复建。

文物古迹:对于扎郎村老吊桥和扎郎村建筑遗迹,已由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采集齐全相关数据资料,不再进行处理;对于森增旦果山墓葬和珠拉村石棺墓,规划在获取文物主管部门的考古发掘许可后进行清理发掘。

(3)征用土地复垦

扎拉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临时征用土地中涉及耕地225.79亩,规划对临时征用的225.79亩耕地全部进行复垦。根据本阶段临时用地复垦规划设计报告,复垦净耕地面积225.79亩,配套道路及渠道占地12.25亩。除耕地外,临时征用的林地、草地等土地的恢复在水土保持中考虑。

(4)库底清理

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建(构)物清理中需清理3座桥梁;卫生清理中,灭鼠清理耕作区22.05亩;林木清理园地2.03亩,林地167.14亩,零星树木48株。

(5)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按农村迁移人口安置工程、专项复建工程等分别进行环保和水保措施设计并计算工程量和投资。

根据《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规划报告》,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静态总投资24095.86万元。

2.5迁移人口安置计划进度概况:

扎拉水电站于202012月通过西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根据批复的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规划,。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安置实施进度分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农村部分

(1)农村迁移人口搬迁

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所涉及的23127人搬迁人口均位于枢纽工程建设区,且均选择分散后靠建房安置。考虑搬迁安置人口建房时间要求并确保枢纽工程的顺利建设,计划于2022年8月底完成农村迁移人口搬迁安置工作

(2)征收和征用土地补偿

按照施工用地计划,20219月底前,需完成大坝施工区、引水隧洞施工区和厂房施工区的主要施工道路、施工工厂、施工营地、施工支洞等主要施工用地区域的征地工作;202210月前,需完成枢纽工程建设区其余部分的征地工作。剩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水位淹没区的征地补偿计划于202210月前完成。考虑到淹没区围堰水位以上永久征收的土地面积占总征地面积的比例较小(仅占7.0%),对淹没区围堰水位以上的征地补偿工作也计划于202210月前完成。临时征用耕园地复垦工作计划于2028年完成。

(3)青苗和林木补偿

按照施工用地计划,并结合土地征收计划,大坝施工区、引水隧洞施工区和厂房施工区的主要施工道路、施工工厂、施工营地、施工支洞等主要施工用地区域的青苗和林木补偿计划于2021年9月前完成,剩余枢纽工程建设区的青苗和林木补偿以及水库淹没区的林木补偿计划于2022年10月前完成。

第二部分:专业项目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枢纽工程建设区和淹没区专业项目复(改)建需在用地前完成,结合各专业项目复建工期确定其复(改)建时间如下:

(1)电力线路:全部位于枢纽工程建设区,计划于2021年11月完成复建工作。

(2)通信线路:全部位于枢纽工程建设区,计划于2021年11月完成复建工作。

(3)察森直卡桥及其连接线:位于淹没区围堰水位以上,复建工期约10个月,计划于2022年完成复建工作。

(4)文物古迹:需要处理的森增旦果山墓葬和珠拉村石棺墓均位于枢纽工程建设区,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清理发掘。

(5)气象监测设备:该气象监测设备位于枢纽工程建设区的厂房区,计划于2021年11月完成搬迁。

第三部分:库底清理

根据扎拉水电站202411月围堰截流、20283月下闸蓄水的总进度计划,为满足围堰截流及下闸蓄水相关要求,计划于20249月完成围堰截流范围内的库底清理工作,20281月完成淹没区围堰水位以上范围内库底清理工作。

第四部分:迁移人口后期扶持

根据移民后期扶持原则、范围、方式及标准,在迁移人口搬迁的同时,启动并正常有序开展迁移人口后期扶持工作。

工作范围为扎拉水电站建设征地迁移人口区和安置区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竣工验收完成后一年。

2.7 招标范围:

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独立评估工作涉及范围的迁移人口生产生活水平恢复、专项设施迁(复)建功能恢复、区域社会环境适应性及后续发展情况、迁移人口合法权益保障、迁移人口和迁移人口安置区社会稳定风险、迁移人口安置实施工作情况、迁移人口安置规划实现程度和安置效果等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 投标人近10年至少承担过1(包括正在承担的)单个项目移民人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独立评估或监督评估工作。

3.迁移人口安置独立评估总评估工程师应当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应当是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五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

(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2)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或注册咨询工程师。

4.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中标人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6为维护独立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现承担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迁移人口安置综合监理或综合设计(设代)工作的单位,以及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西藏自治区境内进行投标                            活动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9 8 日至20219 14 日;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9 8 日至20219 14 日,上午930分至1230分,下午1600分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委任主要人员证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上述资料和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9 281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 20219 2810:00

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西藏水利网》、《西藏正大招投标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西藏昌都市水利局、林芝市水利局、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址: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帮达街帮达社区;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248号;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嘎通街390号。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娘热路一号(民航局院内)

人:陆川       陈巧丽        

   话:178 6768 9876        136 5952 9565

电子邮件:2665175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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