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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吞弥尼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勘察(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1 19:02:22

招标编号:TZL-XZ-2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吞弥尼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西藏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尼发改字[20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尼木县商务局委托,就本项目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2021085。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勘察服务(三次)招标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及改造。

2、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划分为一个标段。

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吞弥经开区尼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厂房约45400m2,其他工程约550m2(包括氧气站、二氧化碳站、门卫室、设备房等)以及总体附属。

(二)吞弥经开区小商品物流园建设工程及冷链储备库:包括办公、值班用房、设备房约1040m2,小商品仓库约18600m2,冷链物流库约900m2,门卫室及园区道路等总体附属。

(三)拉萨市尼木县园区内连外通道路改造工程:包括改造尼木县4条市政道路,包括人民路、尚日路、幸福路、巴古路,设计里程4.822公里,改造路面面积约49100平方米,包括原道路修复、沥青路面恢复、人行道改造、绿化、检查井改造、雨水口改造及交通设施等。

以上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均以概算批复为准。

4、建设地点:吞弥经开区尼木产业园区内和尼木县藏鸡小循环项目旁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

6、招标范围:拉萨市吞弥尼木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水电气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及后续服务,包含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应成果的文字报告编制等;勘察成果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相关部门审查要求直到审查合格。

7、勘察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8、服务期限:25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的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2、拟为本项目配备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本此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5、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项目备案在报名期内备案方有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21日至2021年625日登录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相关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71210时00分前递交至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拉萨日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同天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木县商务局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幸福中路23号

联系人:代先生

话:17308999667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城东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2栋一单元13层1号-4号、14号-17号

联系人:温工

话:15348917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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