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招标公告

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2 17:48: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项目名称: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监理招标;

  4. 招标范围: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红线外10KV高压用电引入、三路高压线路、开闭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供电方案:

    第一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4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白荣变电站I段母线自建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第二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4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白荣变电站Ⅱ段母线自建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第三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2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城东变电站备用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5. 监理工期:同设计、施工工期;

  6.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后,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电力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连续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4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被有关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

    3.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能力,资金、装备状况,监理能力,类似项目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配备2名监理员,监理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上截图)

    3.7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且应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拉萨供电公司)备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2  23 日至2021   3 1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报名时请委托代理人亲自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区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在藏负责人);

    (2)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中国等主体网站相关截图;

    (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监理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拟派以上监理人员的社保参保证明(社保局盖章的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凭证);

    (6)近三年(2017年起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高原监理业绩至少一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成功报名后现场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3 15  10  0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监理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7.其他

    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联系人:扎西主任

电话:1388901444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88439867

2021  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