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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2 17:46: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 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设计-采购-施工)

2.2 项目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与岗廓路交汇处西侧。

2.3 建设规模: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红线外10KV高压用电引入、三路高压线路、开闭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拉萨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

第一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4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白荣变电站I段母线自建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第二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4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白荣变电站Ⅱ段母线自建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第三路电源:专变、交流10KV,供电容量9732KVA,供电电源接电110KV城东变电站备用间隔供电,供电容量8300KVA;

2.4 招标范围: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西藏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红线外10KV高压电引入的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用电方案的报批并通过电力部门审核、施工图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供电试运行到正式通电和通电后所有资料的移交(公用配电移交电力部门、专用配电移交招标人)的全部工作。(包括通过报批电力部门审核同意后的方案及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2.6 设计、施工工期: 7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1)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用电工程的相关要求,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标准,并通过电力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标准和运行要求并验收合格且保证正常通电。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电气类或结构类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电气(发输变电专业或供配电专业)或结构工程师;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数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和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可查的特种作业人员(高、低压,高处作业)。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类似项目指:类似10KV高压电引入业绩)

3.1.5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由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6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上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7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在西藏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的报送,否则完成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无效,开标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3.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须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3.1.1-3.1.6条的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2  23 日至2021   3 1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区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在藏负责人);

(2)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由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

(4)近三年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上截图)

(5)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安B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设计总负责人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或供配电专业)或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施工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安B证、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

拟投入其他专业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

拟投入施工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质检、安全、材料、劳务、造价)的岗位证书、职称证(如有)、身份证、学历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学历证;

(6)近三年(2016年起至今)完成过一项以上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区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所有人员购买的社保保险参保证明(由社保局盖章的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凭证,至少包含养老、医疗、工伤三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成功报名后现场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3  15  10     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拉萨市人民政府西侧)。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及《西藏商报》上发布。

7.其他

7.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招〔2017〕256号)和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联系人:扎西主任

电话:1388901444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88439867

2021  2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