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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5 16:14:41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ZB-20082307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范围:标段三: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统一公共支撑,主要内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填报系统、政务数据交换平台、政务数据资源中心、政务数据共享门户、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应用聚合平台、数据监控平台、政务大数据处理环境、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政府领导决策系统,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及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至少三个月)投标人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内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包括本公告第二条的要求)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无线胶装)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6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西藏建设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址:拉萨市康昂东路1号           

联系方式:0891-631893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南塔17楼            

联系方式:1808999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