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区内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办区直住房公积金业务比选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区内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办区直住房公积金业务比选
二、主要标的信息
在截止时间内,共有6家单位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了比选资料。2026年4月21日,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参选单位名称 | 评审小组打分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66.89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58.93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57.42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54.47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 51.46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 39.36 |
三、预成交信息
根据评审结果,评审小组推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为预承办区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如有关单位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我单位在收到书面质疑5个工作日内,向质疑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刘红恩 联系方式:1808900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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