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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祥和御府和紫御名都”涉物业 服务投诉事件督办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5 19:08:16

      

  

关于“祥和御府和紫御名都”涉物业

服务投诉事件督办

  


  

拉萨市住建局:

  

我厅于20251222日在对祥和御府和紫御名都评星工作进行复核时接业主投诉。具体反映情况为。1.祥和御府:业主反映佳康物业公司收取2.5/平方米的物业费,实际并未提供质价相符的品质服务(未及时发放门禁卡要求业主登记,摄像头覆盖不全车辆受损不能追责,地下车库脏乱等),业主反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房地产公司不予解决,小区门口设置篮球架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2.紫御名都:业主反映拉萨城祥物业公司门禁管理不到位进出人员杂,绿化温室大棚管理不善绿植死亡多,地下停车场杂物多等问题。业主反映城发房地产公司交房时未按规定建设垃圾收集用房,地下室堆放多余建材,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等。为防止以上两个小区出现信访事件,确保三大节日的和谐稳定,请你局及时处理,一是责成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做好房屋交付的善后工作;二是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响应整改履行好物业职责;三是尽快协调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企业降低物业费,避免矛盾激化。请你局于2026125日前将办理结果书面反馈至我厅。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