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各地(市)积极行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厅牵头负责的35-6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联系电话:0891-6812420;邮寄: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城乡建设处。
附件:35-6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8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5-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问题三十五: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全区日喀则市和山南市实施了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拉萨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暂无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整改目标 | 逐步提升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到2025年。7个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建成区污水集中收集率(BOD5浓度、处理水量折算法)较2020年相对增长10%以上。其中,拉萨市达到35%以上,日喀则市达到30%以上,山南市达到43%以上,林芝市达到30%以上,昌都市达到30%以上,那曲市达到37%以上,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达到15%以上。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规模化经营(长期坚持)。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责任人 | 李修武 |
联系电话 | 0891-6812420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达1094.66万吨(不含一体化设备处理量),日均处理量达6.05万吨,按照城区用水人口13万人,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55.95%,较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中11.4%的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44.55个百分点,生活污水直排情况明显改善,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山南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已明确;各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专业企业规范化运营。泽当污水处理厂计算污水收集率约46%(已超过自治区要求的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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