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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9 09:53:41

公示

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各地(市)积极行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厅牵头负责的11-511-735-2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联系电话:0891-6812420;邮寄: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城乡建设处。

  


附件:11-511-735-2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818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1-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西藏空港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核查情况

经核查,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建成投用,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业运维,排放达标,达到销号条件。

整改目标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打造绿色空港新区。

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问题。(20251231日)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李修武

联系电话

0891-681242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建成,污水收集正常,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排放达标。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1-7)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西藏空港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长期直排。

核查情况

经核查,空港新区有关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已明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制度,制定了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达到销号条件。

整改目标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打造绿色空港新区。

整改措施

建立健全空港新区环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强化引领示范,打造绿色空港。(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李修武

联系电话

0891-681242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为规范西藏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2023512日山南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西藏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二是为建立健全空港新区环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空港新区典型案例整改落实,2023414日山南市制定印发了《山南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空港新区典型案例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空港新区典型案例专项整改方案》、《甲竹林镇生态环境领域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三是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20235月山南市印发了《山南市促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5-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

核查情况

区住建厅于2021年自西藏自治区市政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到至今,先后组织自治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专家委员会10余次,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配套收集管网项目进行技术论证,确保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整改目标

逐步提升全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施,组织自治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专家委员会,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配套收集管网项目进行技术论证,确保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整改措施

组织自治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专家委员会,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配套收集管网项目进行技术论证,确保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李修武

联系电话

0891-681242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202110月自治区成立市政领导小组及市政专家委员会以来,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先后组织多次专家技术审查会,重点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艺技术适用性论证,确保建成后及时发挥效益。二是2021年以来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先后组织10余次开展专家技术审查,围绕工艺技术、工程预算、近远期处理规模等关键参数进行技术审查,先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污水垃圾处理70余项目,共落实投资10亿余元,有力保障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