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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0 17:36:45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履行依法治藏和依法行政各项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和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中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安排》。8月9日,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司法部援藏干部、区司法厅刘华春副厅长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家厅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通过集体学习,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厅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厅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召开第16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第6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厅班子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学习体会进行交流研讨。9月2日下午和4日上午,组织参会人员围绕学习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六次全会进行了深入研讨。9月11日,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邀请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区社科院副院长吴庆军同志为我厅专题开展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辅导讲座。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全会精神,统筹好改革和法治工作,扎实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二)认真谋划法治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

一是结合全区住建领域工作需要,积极推进政府规章立法工作,经积极沟通协调,《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列为2021—2025年自治区政府规章立法规划,并分别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6号、第185号出台实施。二是及时召开法治专题会、厅务会、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并出台《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科学谋划并推动年度法治工作。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制定《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性文件。

(三)持续强化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将“少数领导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党组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研究部署我厅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以集中学习方式邀请讲师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警示,厅长、分管副厅长结合各自工作分别在所在支部开展专题讲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让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制定《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厅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法报告。四是厅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厅普法领导小组。制定《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普法要点,明确法治宣传工作重点任务,细化普法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有力推动行业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邀请区内外城镇燃气专家,组织各地(市)部分燃气企业负责人,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培训。组织全区在建项目主要从业人员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召开《高原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宣贯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培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组织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业企业代表近300人,召开《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会,就其重点条款逐一进行讲解。三是充分结合建筑领域工作特点,围绕 “安全生产月” “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西藏行” 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的守法用法意识。    

(五)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邀请法律顾问,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规范制作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各地(市)住建(城管)、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等一线执法干部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执法培训。三是联合全国市长研修学习(住建部干部学院)在拉萨举办“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培训班”,全区各级住建部门6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四是加强城市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共88名干部参训,特别邀请2名专家对城管行政执法进行了4学时授课,帮助学员进一步理解城市管理的执法尺度、力度和温度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五是严格落实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住建厅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并按要求在住建厅官网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六)健全动态清理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对上一年度内厅系统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汇编成册。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共废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施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藏政发19984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0194号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印发<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建科202065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村〔2019〕4号)《关于印发<边境小康村农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村〔2018〕123号)共印发3件行业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政府规章和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涉及我厅负责起草的3件政府规章和4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全部继续有效。

(七)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运用法治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招投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招投标制度改革,报请政府出台《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藏政办发〔2024〕8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构建“1+4”招投标制度体系,打造“智能化招投标”新模式,实施智能化招投标以来,投标单位成倍增长,评标结果公平公正,达到了提高招投标效率、系统根治招投标乱象的预期目标。二是规范和优化建筑施工许可申请、审批、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藏建市管2024〕53号),下放审批权限,将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全部交由工程所在地的县(区)住建部门办理,进一步提升工作便利度。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厅、能源局、通信管理局、国网西藏电力公司等单位,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系统优化全区统一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加快流程再造。

(八)加强行政调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一是印发《全面推进区住建厅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厅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截止目前,共受理涉及工程款拖欠、建造师证书挂靠等信访案件20件,其中19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今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5件,其中:由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提案2件;其他交办我厅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3件,涉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行业优化营商环境、老旧小区改造、保护生态助力“双碳”目标等内容。所有建议提案已按要求办理完成,并形成答复意见反馈代表委员。

(九)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制定实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二是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年度建设工程企业、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应急、市场监管、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做到了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三是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建立公平、高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今年我厅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还不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提高住建事业法治化水平,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持续加强行业管理,不断健全住建领域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废止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持续开展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