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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8-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12:35:50
                


  

按照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各地(市)积极行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牵头负责的38-540-211-3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行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891-6812420;邮寄: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1号。

  


  

附件:38-540-211-3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11月10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8-5)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三十八: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有待加强。截止督察进驻全区仍有18个县城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部分建成投运的县城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工艺、设备不适应高原环境,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运行管理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正常稳定运行。阿里地区日土县投资3008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严重淤塞,湿地植物大多枯萎,基本丧失处理功能。

核查情况

经核查,日土县污水处理厂,总投资2003.41万元,设计规模为近期750/d,远期1500/d2021630日竣工,202110月开始运行。一是由于人工湿地颗粒过细,经几次过滤污水,导致严重淤塞,基本丧失处理能力。二是阿里地区日土县的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淤塞,湿地植物成活率低,污水处理功能受限。另外还存在植物稀疏问题。

整改目标

加快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全区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整改措施

阿里地区做好日土县污水处理厂问题整改,重新铺设或疏通人工湿地排水管道,及时补种植物,提高植物冬季存活率,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李修武

联系电话

0891-6812420

整改主要

工作

及成效

一是2022529日至2022812日西藏建投已督促总承包方清理完成了厂区内污泥,疏通了人工湿地排水管网,解决了人工湿地处理系统严重瘀塞问题,并对日土县污水厂运维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定期清理人工湿地淤泥。二是202253日西藏建投已督促总承包方补种了人工湿地水生植物800颗,2023年再次进行补栽,目前长势良好。三是根据日土县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投资397.72万元实施《750/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023710日完工,719日、85日对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2次取样检测,82日和10日聘请西藏永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2次取样检测,经检测,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四是日土运维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河北唐山市及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学习运维管理,逐步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