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21〕21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预算绩效考核工作,现将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2021年,我厅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一是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利用内部OA平台、微信群等各种形式宣传学习传达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等,举办厅系统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工作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草拟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暂行)》,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三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编制2022年度预算经费时,按照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评价。四是建立绩效跟踪监控机制。2021年我厅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纳入绩效申报和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月通报制度,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五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对以前年度预算绩效执行、完成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对本级部门内部或所属预算单位考核依据,将评价结果与本部门业务处室预算安排相结合。
二、工作成效
通过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执行落实,进一步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一是我厅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逐年规范,各处室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预算控制严格,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化。二是项目预算执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完成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建立预算执行月通报制度,极大促进了我厅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和工作计划落实,评价项目目标基本完成,项目成效较往年呈现较好发展态势。三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深化。我厅通过绩效自评、绩效追踪、绩效监控等工作,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经费申报结合,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门绩效指标设置与部门职能及预算支出结构结合不够紧密,个别指标设置不够量化,如产出质量指标仅对指标进行了笼统描述,缺乏可衡量的量化标准。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深入。虽然已开展了一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对项目的跟踪监管力度不够,对项目缺乏全过程监管,制度建设也需进一步健全。三是培训力度有待加强。2021年虽然开展了厅属单位的培训,但在日常业务培训及行业系统的培训方面没有实现全覆盖,培训的专业性以及培训的范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严格项目预算执行。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让各处室各部门意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更是全单位的事,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二是提高编报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用款计划,要求各预算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预算执行资金支付的相关工作;三是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的全过程监管。下一步工作中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项目的监督管理,从资金使用到项目的建设效益,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自治区及我厅关于预算资金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从资金使用,到项目的实施效果开展自评,按时开展外部评价,做到早监督、早预警、早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报自治区财政厅。
(三)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专业系统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厅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促进住建领域绩效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应有的作用。
四、考核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的相关要求,我厅开展了客观公正的自评工作,综合得分为101.5分。从考核项目及内容来看,我厅在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三个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在自治区财政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持续提升我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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