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企业:
近期我厅在审办资质中发现部分建设工程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办企业资质,并因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被我厅通报,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我厅郑重提醒广大建设工程企业不要盲目相信不法中介机构的虚假承诺,目前,我厅资质审批系统升级后已实现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管理。各企业不要图省事、循捷径,以免因中介机构代办资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各建设工程企业应当诚信守法,严格按照各类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成资质申报。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资质审批管理及智能化审批,对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进行处理。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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