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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4 17:55:51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构建绿色环保、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精神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加快推进地产产品先试先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提升和扩大我区地产建材产品区域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统筹开展地产建材产品先试先用推进工作,在充分总结2019年“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我厅联合区发改委、区经信厅制定了《关于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方案。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512



联系人:赵君,联系电话/传真:0891-6826422/6826344








附件:


关于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构建绿色环保、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精神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关于加快推进地产产品先试先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提升和扩大我区地产建材产品区域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统筹开展地产建材产品先试先用推进工作,在充分总结2019年“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区产业加快发展,地产建材产品日益丰富,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地产建材产业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具备后继发力的外部环境需求和良好社会环境,但也存在地产建材产品种类、规模小、品牌知名度低、竞争力弱等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2020413日自治区地产产品先试先用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加大对我区地产建材产品扶持力度,开展地产建材先试先用专项行动,打造知名品牌,形成产业规模,发展壮大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方法,以地产建材产品先试先用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区内市场,面向区外、国际市场,围绕渠道创新,提高地产建材产品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为推动全区经济长足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力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制度有效供给,高效整合资源要素,按照先试先用的原则,在同等条件和标准下,区内的地产建材产品采购应优先使用我区较成熟产品,并进一步加强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

2.协同推进。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动员组织区内各类地产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等,积极参与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专项推介行动。

3.企业主导。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扩大生产能力和市场供给,加强渠道建设,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切实提高地产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

4.市场运作。尊重市场规律,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直销式、订单式、配送式、体验式和自动售卖等多种销售方式,将优质地产建材产品推介、销售到建筑施工企业,切实提高地产建材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地产建材先试先用专项行动,加强政府统筹引导,提升服务效能,大力宣传推广,逐步扭转我区地产建材产品生产方式粗放、附加值低、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实现地产建材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稳步降低企业各类营商成本;进一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地产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畅通产品从工厂生产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促进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实现发展一个产业、带动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促使每个地(市)形成2-3个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品牌地产建材产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增收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地产建材产品企业。

四、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我区地产建材产品品牌建设、降低各类营商成本、培育产业规模、提升产品竞争力,扎实推进我区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摸底我区地产建材基本情况

1.在市场调研及2019年统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我区建材企业以及地产建材的基本情况(附表1);了解相关企业在产品培育、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对策措施。2020530日前,各地(市)住建局会同经信局、发改委开展调研工作,填写附表1,调研情况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附表1的填报为延续性工作,各地(市)在每季度开始月5号前填报上一季度相关数据,并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发展和改革委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等。

2.各地(市)住建局要会同经信局、发改委组织对本地品牌特色突出、具有一定产销规模、带动增收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地产建材产品进行梳理,建立起地(市)级地产建材产品目录,并推荐2-3个具有竞争优势的地产建材(系列)产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治区级地产建材产品推荐目录。2020530日前,各地(市)住建局、经信局、发改委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地(市)级地产建材产品推荐的竞争优势产品目录。(见附表2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二)建立我区地产建材产品信息发布机制

3.建立我区地产建材产品信息发布机制。我区建材生产企业、重点项目的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及建设单位每季度定期向相关部门、协会报送地产建材产品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协会定期向我区建材生产企业、重点项目的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及建设单位发布地产建材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生产能力、价格信息及品质信息等;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及时发布地产建材产品指导价格;通过行业管理协会积极推介发布各类地产建材产品信息。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三)组织开展我区竞争性地产建材产品现场推介会

4.针对我区竞争力较强的石材等地产建材产品,选择在工厂现场召开地产建材产品推介会和集中签约仪式。组织自治区重点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有需求的施工企业参加“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专项推介会,实现项目参建单位信息与建材生产企业共享;积极鼓励引导各单位选择、签约我区地产建材生产企业,创造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地产建材产品的机会。20207月底前完成专项方案制定,初定20208月底前召开现场推介会。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四)组织开展地产建材相关标准、技术规程制定工作

5.2019年印发《关于推进我区建筑石材开发利用的通知》和编制《西藏自治区建筑石材应用技术导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本地石材等地产建材产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鼓励相关企业开展应用;进一步研究推进其它地产建材产品推广使用的技术条件,启动相关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市场监管局等。

(五)鼓励地产建材企业升级提质,做好质量体系、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建设

6.鼓励地产建材企业升级提质增效。对已纳入自治区级地产建材产品推荐目录中的地产建材产品,强化其知名品牌建设,加强其质量体系建设和检验认证工作,确保地产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地产建材产品商标管理,并积极对接企业开展产品成本测算、制定合理价格,加强行业推动指导,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等。

7.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地产建材产品进行抽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动态调整我区地产建材企业推介名录。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建筑业协会、区建材工业协会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8.要落实好监督指导工作,每月对相关地产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各地(市)责任单位: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六)针对自治区级地产建材产品推荐目录中的地产建材产品实施优惠扶持政策

9.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流通环节管理,降低生产、流通、运输、仓储的成本促成地产建材产品的价格优势。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厅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各地责任单位:各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10.对本地入选地产建材产品推荐目录中的地产建材产品的企业,要适时出台相应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协助企业做好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当地龙头骨干企业;大力改善企业生产条件,完善道路、交通、水电等各项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地(市)发展改革委等。

(七)加强建材领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

11.结合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砂石等建材领域乱占乱采、强买强卖、漫天要价、阻工扰工等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活动,打破地域垄断,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

各地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

(八)加强地产建材产品生产使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12.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地产产品先试先用专项推进工作进展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每月30日向发改委工作专班报送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简报。

自治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区发展改革委等。

各地责任单位: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拿出有力举措,一步一个脚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次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发挥好牵头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地产建材产品先试先用工作的统筹谋划,适时召集相关单位、各地(市)行署(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市)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各地(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地产建材产品进工地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先进经验,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用客观的事实,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