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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期满未申请延续注册予以注销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8 17:29:54


各企事业单位及注册人员: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202011日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超过注册有效期,未进行延续注册,注册管理系统将自动注销,如继续使用,需按有关规定重新注册。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12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