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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18:22: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精神,2017年5月31日,区住建厅组织召开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交通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指出,区党委、政府正确研判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决定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非常及时、必要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的高度,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以此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齐心协力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抓好整治工作。会议强调,“十三五”以来,随着我区各项事业飞速发展,建设项目数量倍增,作为建筑施工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对全区建筑施工领域行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出发,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立即在各自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从严、从重、从快处置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会议要求,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实现“杜绝重大事故,遏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一是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认真研究完善建设、施工、监理、中介咨询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创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的配套条例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敷衍了事、不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定的和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结合当前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继续在本行业内认真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教育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四是创造激励先进、限制落后的市场环境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企业,以及安全生产行为劣、业绩差的企业,依法限制其市场经营行为,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暂扣、吊销等处理。对安全生产业绩一贯优良的企业,予以政策激励;加快推进“黑名单”制度,在重大工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限制安全事故屡发、频发的企业参与招投标。五是创造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人才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各行业施工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严格履行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任前培训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管。六是突出科技兴安和保障经费投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设备,建立安全技术示范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方案的复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现场施工条件。对设备、方案要结合项目和现场实际提出要求;建立健全住建系统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快安全科技人才的培养;严格执行各行业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七是创造新闻监督、全民参与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件,及时予以曝光。要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对安全安生工作实行监督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