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指出,要聚焦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冬季气候严寒,供暖是西藏广大干部群众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为有序有效解决全区供暖问题,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区住建厅在全区市政领域首次引入特许经营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推进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工程。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于2023年12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县(市、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4年6月,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市林周县、山南市曲松县、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昌都市贡觉县和阿里地区措勤县7个县(区)清洁能源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阿里地区措勤县清洁能源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是自治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中的第一个开工项目,项目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总投资为3.14亿元,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改扩建—运营—移交(ROT)”模式,合作期30年,总供暖面积29.23万㎡(包括原供暖面积23.54万㎡以及新增供暖面积5.69万㎡)。项目采用了太阳能光热供热的技术路线,并首次创新提出和推广使用供热供生活热水的“双联供”技术,极大地满足了县城干部群众用暖以及使用生活热水的需求。目前,该项目已顺利完成建设工作,并于9月15日开始调试运行,计划10月1日正式供暖。
阿里地区措勤县清洁能源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对后续供暖工作推广积累实践经验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根据措勤县供暖试点实施情况看,试点工作已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显著。前期,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三方参与积极性高,且中标的联合体具备多年在藏供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验,为项目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项目经济效益明显提升。项目中标价格为88.84元/平方米·年,显著低于措勤县原生物质锅炉供暖运营成本167元/平方米·年,进一步缓解了财政压力。三是项目生态效益初步显现。采用的清洁能源供暖相较于原生物质锅炉供暖,每年可节约1.2万吨生物质燃料,解决了烟尘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下一步,区住建厅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剩余六个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清洁能源供暖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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