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工作动态

共建美丽“院”景 扮靓幸福生活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2 16:22:55
    

庭院绿化是严金海主席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是助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水平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继续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城市庭院绿化行动”的工作部署,遵照严金海主席在拉萨市调研庭院绿化工作推进情况时的指示精神,区住建厅认真研究庭院绿化的概念和项目范围,明确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工作重点,鼓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指导各地(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扎实做好腾退还绿、疏解建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工作,鼓励房前屋后栽种花草树木,做到树、花、草综合利用,乔、灌、花相结合,实现多品种、多形式、多层次的绿化,培育一批绿化美、布局美、清洁美、整洁美和人文美的“美丽庭院”

  

自庭院绿化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科学谋划、精细实施。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庭院绿化项目197个,完成投资2.47亿元,其中林芝市、昌都市、阿里地区项目完成率和投资完成率均为100%林芝市种植车厘子、苹果、樱桃、雪松、红叶石楠、红叶李、杜鹃、金森女贞等各类苗木21.2万余株,面积26.17万平方米;种植鲁冰花、万寿菊、中国红等名贵花卉5000余盆,种植披碱草、黑麦草、早熟禾等草种2100斤,绿化面积达10.2万平方米。昌都市大力开展苗木引种驯化工作,建立各类基地114个,完成引种驯化苗木495万株,累计开展技术服务60余次,提供各类苗木9余株,并通过层层筛选,评选出30园林式单位、小区、校园。阿里地区克服高寒缺氧、干燥少雨的气候条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选购适地绿植及换填种植土壤等方式,扎实推进庭院绿化工作,投资50万元为59家地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小叶杨、班公柳、红柳等抗旱耐寒苗木6000余株,购买波斯菊、金盏菊等花草种子1250余斤,累计种植小叶杨、班公柳、红柳等苗木2.3万余株,种植格桑花、蜀葵、披碱草、波斯菊、金盏菊等花草种子5000余斤,绿化面积7万多平方米;革吉县采取换填300mm厚种植土(加10%羊粪)的方式提高绿植存活率。

  

拉萨市作为全区庭院绿化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城乡绿化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与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紧密结合,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统筹推进,先后印发《关于开展拉萨市城市绿化(庭院绿化)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拉萨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试行)》《拉萨市庭院绿化苗木花卉推荐名录》《拉萨历史名城区绿化提升规划方案》,推动庭院绿化项目加速落地,已完成项目建设129个,累计完成投资0.57亿元,建成绿化面积110.87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严金海主席关于“深入推进庭院绿化行动,共建美丽‘院’景,扮靓幸福生活,助力美丽西藏建设”的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各地(市)紧盯目标,紧扣实际,科学推进项目实施,认真梳理庭院绿化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拉萨市作为庭院绿化试点的典型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持续推进庭院绿化工作丰富城市绿色景观,让城市“绿起来”、“美起来”,在气候适宜区域努力营造“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景象,共同打造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以庭院绿化的实际成绩助力全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不断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