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厅印发《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物业小区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3月21日,区住建厅印发《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设施不足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分为自检自查、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重点围绕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推动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和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三项任务开展。《方案》明确指出物业企业要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劝阻无效的要及时报告消防救援部门。同时鼓励采用“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引进专业企业,利用社会投资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的短板问题。
专项整治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与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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