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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 为高水平实施城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1 12:55:2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区党委贯彻落实相关指示精神,作出高起点做好城市规划、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高水平实施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构建部门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藏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肖友才常委任组长,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建厅,由李修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自治区层面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的建立,将为高水平实施城市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职能,加强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城市管理考核,有效提升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水平,达到“以考促改、以考促管、以考促建”的考核目的;加快推进自治区层面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研究和建设,发挥好城市管理部门对规划、建设的评估反馈作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平台城市事件处置的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部门间城市管理事件发现、转办、督办、议事、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制度;依托高位协调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前,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已建立地(市)一级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其中日喀则市能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城市管理执法委员组成机构,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了例会、通报等机制,协调机制能够有效运行,相关工作经验值得其他地(市)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