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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成就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09 18:46:49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勇毅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极不平凡的十年,也是西藏住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十年。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住建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中央第六次、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遵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住房保障和市场体系,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房地产业平稳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行业安全和稳定,在努力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承担了重要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面貌今非昔比,人民生活极大改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围绕增强群众幸福感,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治理能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特色风貌更加明显,城乡高质量发展显著提高。

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机遇,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建设布局,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区地级市达到6个,城镇数量达到146个,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334平方公里,2021年城镇化率36.61%,较2012年底增长了13.86个百分点。一是着力完善城镇规划体系,优化城乡建设布局,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和81个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3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60个乡(镇)规划及1203个村庄规划,打造以拉萨市为中心,6地市所在地城镇为重点,其他城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为构建“一线两部、四大空间”和“一核一圈两带三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着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投资505.44亿元,新建3个地市、20个县城供暖项目,供暖面积达到3192万平方米,较2012年底增长120.5倍;建设5个地市、6个县城地下综合管廊53.42公里,实现“零突破”;建设99条市政道路和8座市政桥梁,新增里程287.35公里,总里程达3564公里;建成63座供水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9%,较2012年底增长23.51个百分点城镇承载力不断加强。三是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6个市、57个县(区)单独设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近1900人。各地市逐步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着力治理背街小巷、广告牌匾、窨井盖等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日检查、日汇总、日通报”制度,不断加大市政市容、园林、环卫等管护巡检力度,保障城市环境干净整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推动完整绿色社区建设,构建互嵌式社区结构,各族群众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同心同德,共建共治共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辉煌。四是着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深入开展西藏古建筑研究,挖掘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历史元素,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加大保护修缮力度,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以此为载体,讲好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区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座、名镇5座、名村 4个,历史街区9个、历史建筑98个,中国传统村落35个。加强革命历史建筑和红色遗迹维护,高原特色的城市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留住了城市记忆。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聚焦住房关切,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群众“安居梦”。

住房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居才能乐业,聚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初步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体,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区所有地市、县(区)和乡镇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5.62平方米,较2012年人均增加9.48平方米。城镇居民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投资214.59亿元,建设改造公租房14.13万套、棚户区21.86万户,每年发放1万人左右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重点保障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新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家庭等群体;投资116.32亿元,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6.22万套,69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两个口岸干部职工周转房实现全覆盖,对干部职工安心基层工作、稳定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夯实基础、凝聚人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投资3亿元,建设组团式人才周转房1216套,切实解决了援藏人才后顾之忧,充分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援藏人才的关心关怀。投资13.91亿元,实施了12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提升配套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是我历史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及群众最多的十年二是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推进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一网通办,住房公积金惠及群体逐步扩大全区40.16万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835.79亿元,提取441.99亿元,发放贷款489.11亿元,使用率达到111.4%,贷款率达到71.19%,近10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城市主体责任和省级监督指导责任,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加强市场调控,以需求引领供给,整治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一是房地产市场稳定运行,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从2013年204家增至2021年的353家;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从2012年的6.87亿元、22.5万平方米增长到2021年的141.97亿元、140.81万平方米,分别增长了20倍和6 倍。是我区历史上房地产业发展速度最快、投资规模最大、房地产市场规范程度不断提高的十年。基本形成了高端有市场、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合理化覆盖城乡居民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二是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坚持党建引领,推行“社区+物业”治理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和服务标准,稳步构建“质价相符”物业收费机制,常态化开展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落实收费公示率的专业化物业小区占95.6%,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聚焦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和边境城乡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功能明显提升,乡村面貌发生巨变。

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践行“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等重要指示精神,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推进抵边搬迁,完善边境乡镇和强边基础设施,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和繁荣乡村建设。一是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了23个展示民族文化、发展生态旅游、融合度假休闲特色小城镇,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镇集聚功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行政村覆盖率已达92.7%;落实全区近20万个村庄保洁员岗位,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在促进农牧区困难群众增收的同时,也提升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二是着力加强农房改造建设,高质量开展地震灾后重建、生态保护搬迁、异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程;完成4.3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3.92万户农房抗震改造;开展48.46万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农牧民住房安全。2021年,农牧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63平方米,较2012年底人均增加11.05平方米。三是优化边境城镇布局,为促进边境城镇布局与国土安全相适应,提高城镇人口集聚能力,构建以边境地区4地市为核心、21个边境县和口岸为节点、抵边城镇和乡村为支撑的边境城镇体系,完善城镇功能,引导要素适度聚集,增强边境乡镇服务功能,提高边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牵头完成的玉麦小康示范乡规划建设,为边境村庄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经验。624个边境小康村等实施省级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审查,进一步强化了规划引领作用,目前已全部建成,边民喜迁新居,为守边护边提供了根本保障。“十四五”期间实施120个抵边新村建设,目前29个安置点住房建设任务已完成,累计搬迁入住群众1010户、3988人,46个安置点正在加紧建设,边民实现安居,边防得到巩固。建成了吉隆镇、陈塘镇、勒门巴民族乡、扎日乡、下察隅镇、巴嘎乡等具有边贸物流、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特色的边境小城镇,已成为边境线上一颗颗璀璨的明珠。四是提高边境城镇承载力。进一步加强边境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建设。近年来,基础设施投资持续向边境城镇倾斜。截止2021年底,21个边境县城建成区面积已达到46平方公里,市政道路、自来水厂、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均比其他县城建设标准高,公共服务配套功能齐。特别是8个边境县城的供暖项目为干部群众解决了过冬难的后顾之忧。实施边境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5724套(户),新建、改建农牧民住房面积600余万平方米,边境地区城乡干部群众的住房条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聚焦绿色发展,共建美丽宜居家园,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加大城乡环境治理,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努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健全完善环境保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三区一高地”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领导小组,确保“三区一高地”重要决策在住建领域贯彻到位、见到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转化为住建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举措,先后制定了《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实施方案》等,为城乡绿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树立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思维,坚持绿色发展,建立市域“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多措并举、分类处置、讲求实效”的城乡垃圾处理体系,科学布局垃圾处理设施。2021年,全区县城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4%,比2012年增长32.34个百分点。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拉萨市、日喀则市两座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其他地(市)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设施运行,2021年,全区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8.06%,比2012年增加58.46个百分点。我区地市、县城、部分重点镇的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统筹开展城市生态修复,七地市均建成一批城市生态公园,正在创建昌都市、林芝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前,全区县城以上城镇共建成208个公园,建成区绿地面积达6431.26公顷,绿地率达35.93%。强化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喷淋设施和空气监测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城镇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城镇品质得到提升,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加快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推进“双碳战略”稳步实施。在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高海拔生态搬迁安置等项目中优先推广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房地产项目中全面推广使用节能建材。全区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面积分别达到533.48万平方米和2380.88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重逐年增加。推动高寒高海拔城镇清洁能源供暖,已建成的供暖项目中清洁能源热源占比达到83%;改变了靠柴火、牛粪等取暖的生活习惯,满足了干部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力保护了高寒高海拔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四是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政治任务,圆满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3大项27小项整改任务并销号。今年,积极配合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制定住建领域督察迎检和整改方案,持续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合理布局,提升农牧区生活垃圾处理效能。按照“城市提质增效、县城补短板重运行、乡镇有序推进”的原则,着力加快污水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环境综合承载力。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转型升级,建筑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在促进经济、拉动内需、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全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吸纳就业作用明显,绿色发展稳步推广,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一是产业规模不断创新高,每年度建筑业增加值占西藏全区GDP比重均在25%以上。建筑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186.54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567.38亿元,增幅达3.04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建筑业企业由2012年的340家增长到2021年的4149家,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57.81万人,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业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2021年我区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数量达到 547 家,较2012年增长221.76 %,占全部建筑业企业个数比重达到13.18%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积极推动本地建材推广使用,组织开展地产建材产品推介会,加强推广使用,促进区内经济循环。三是吸纳就业增收作用凸显,建筑业从业人数从2012年的18.82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57.81万人,增长3.07倍;农牧民工转移就业达100万人次,实现劳务创收近300亿元实现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3599名;组织各类人员培训21万人次,职业技能得到提高,工资薪酬也大幅增加。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住建活力实现历史性迸发。

改革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断创新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激发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活力一是加快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指导意见等17个配套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工程领域审批事项由67项压缩至43项,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住建领域82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实现网上办理,二级三级办理深度达到100%,四级办理深度达到37.6%,即办件占比达22.12%,建筑企业资质、安许申报及招投标、公积金提取等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这十年,全区住建系统聚焦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狠抓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业发展持续安全稳定。

十年来,全区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抓整治、保底线,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法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覆盖率达到99.9%、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达到94%、大中型房屋市政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全区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个中国安装工程“安装之星”优质奖1个国家优质工程奖3个创建自治区“雪莲杯”优质工程11个。二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深入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全区房屋调查完成率98.77%、市政道路完成率98.59%、市政桥梁完成率99.18%。先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等专项安全排查整治,试点开展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辅助巡查,试点推广“智慧化工地”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区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47个、国家级AAA标准化工地3个。三是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建立完善我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机制,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在建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覆盖率分别达到94.41%98%,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运行。

十年改革发展,凝聚了新时代广大建设者的智慧和汗水,凝聚了人民群众共建美好城乡、同圆安居梦想的磅礴力量。回顾十年来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历程,成就显著,惠民利民,倍感自豪。住建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获得的每一项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坚强领导,得益于住建部和区直各部门、各地市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全区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矢志奋斗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热切关心支持的结果。

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豪情满怀,实现新的跨越、我们重任在肩,全区住建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住建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团结拼搏、真抓实干,着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健全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供应两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两个保护,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公共服务业三大产业,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而不懈奋斗,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步走战略目标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