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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5 15:42:40


    


  

疫情发生后,区住建厅党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就做好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严控工地发生聚集性疫情。

  

高度重视,全面部署。810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疫情工作的函》,就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隔离场所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部署,并建立日报告制度;819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疫情隔离场所和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围绕疫情隔离场所、建筑工地、垃圾污水、城镇燃气等方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并结合拉萨市发生的一起工地聚集性疫情情况,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工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再次部署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827日,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由格桑厅长主持,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上分析我区工地疫情防控形势,通报了拉萨市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区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92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和城镇环卫工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住建、城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城镇环卫工人疫情防控工作;93日印发《关于报送疫情隔离场所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要求各地(市)住建部门,在持续开展疫情隔离场所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全面摸清本地疫情隔离场所设置情况;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及自治区党委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决策部署,为切实减轻建筑施工企业负担,于94日印发《关于在全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自动延期的通知》,确保疫情期间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机制,加强督导。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成立了区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830日,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洋同志带队,质安处、质监总站派人参加,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区直单位援藏干部周转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第四期统建周转房和西藏荣耀拉萨IN建设项目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各地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一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专班同志每日主动了解七地市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详情,并向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分管副厅长通过电话,每三日向七地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调度,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督导检查,压实责任。各级住建部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坚持每日报送建筑工地疫情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协调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地从业务工人员核酸检测,落实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截至831日,7地市累计排查疫情隔离场所674栋,工地内外集中居住场所4000余栋,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600余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兼顾,认真落实。绝大多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都能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封闭式”管理和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加强施工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消杀、疫情防控知识宣讲,以及疑似阳性人员隔离管控和健康状况监测等工作;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上报疫情情况。同时,未停工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建设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截至8月底,全区共有2524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现场务工人员共计80077名。疫情发生后,全区各级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落实工地封闭管理和从业务工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截至96日,全区共有31个工地、906人核酸检测阳性(拉萨19个工地594人,日喀则12个工地312人),全部按要求进行隔离和观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