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XZZB-XZXHGC20210921
本比选项目那曲市班戈县尼玛乡人畜简易桥建设项目,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发改〔2021〕125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班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新建尼玛乡吾前村1号桥0.009KM(包括桥涵工程0.009KM、专项费用1项);吾前村2号桥0.009KM(包括桥涵工程0.009KM、专项费用1项);赛龙村1号桥0.008KM(包括桥涵工程0.008KM、专项费用1项);赛龙村2号桥0.008KM(包括桥涵工程0.008KM、专项费用1项);下地村桥0.013KM(包括桥涵工程0.013KM、专项费用1项);琼果村桥0.013KM (包括桥涵工程0.013KM、专项费用1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班戈县境内;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藏发改办〔2020〕156 号)要求,承建项目施工企业必须是在我区范围内注册、由农牧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项目所在地群众达到用工总量的 80%以上,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农牧民建筑施工企业(队),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 号和藏建市管〔2011〕85 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1 年10月14日至 2021 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或上岗证及本人身份证等。
(4)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陪颇章32栋104)。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2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 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比 选 人:班戈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陪颇章32栋104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708982130
西藏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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