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ZB-HXCT-202101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河两岸绿化提升工程二期(文化部分)已由拉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拉发改[202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招标代理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202102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河两岸绿化提升工程二期(文化部分)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
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柳梧大桥以西三公里的拉萨河两岸。项目建设内容为雕塑,共分为南北广场(同心广场、中心广场)、共同历史、共同疆域、共同精神、共同文化等五个版块。设置20个主题节点,布置雕塑31组(座);
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约9254万元人民币;
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拉萨河两岸绿化提升工程二期(文化部分)EPC总承包,包括方案规划、设计,艺术创作、制作、安装,原材料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验收、养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6、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9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7、质量要求
7.1艺术呈现的文化宣传效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标准;
7.2项目所有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公共艺术创作与制作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雕塑或公共艺术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师(雕塑或公共艺术专业)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城市公共艺术与制作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公章留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城市公共艺术与制作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拟派本项目其他艺术创作、制作等相关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以上所有人员购买近六个月社会保险的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拉萨日报》、《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联 系 人:旦增
电 话:0891-6855026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10室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17781922727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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