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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0 15:45:58

 

招标编号:DHZB-20080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班戈县发改委以班发改【2020】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已经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备案号为:54242820080202114,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班戈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噶东小区、登卡小区、吉布小区、康桑小区进行建设,其中噶东小区包括硬化工程4427.05㎡、路灯工程48盏,登卡小区包括硬化工程8410.80㎡、路灯工程86盏,吉布小区包括硬化工程2756.55㎡,康桑小区包括硬化工程803.10㎡、路灯工程4盏。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午15时3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7.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8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六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

7.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10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7.11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1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7楼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 13398016513、13989988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